办公室(党委巡察办)
当前所在位置: 部门首页> 学习园地> 审核评估> 正文

【审核评估专题学习】第30讲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是如何征集的?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0日 14:36       浏览数:

审核评估专题学习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云南省教育厅印发的《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通知)》文件精神与要求,昆明学院将于2024年下半年接受教育部的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选择的评估类型为第二类第二种。为做好迎评促建的各项工作,学校将持续推出新一轮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专题,普及评估相关知识,解读评估指标体系及政策,形成“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浓厚氛围。

本期要点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是如何

征集的?

新一轮审核评估首次设立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举措。专家组通过线上与入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评估、论证,从理论先进性、实践有效性、示范推广性等多个维度对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案例进行评判,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做出是否推荐该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的建议,如推荐,需说明推荐理由。经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征集对象,由教育部向有关学校进行案例征集。

征集的案例既可以是示范性、引领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案例,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特色非常鲜明的教育教学案例。具体可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模式、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上的重大改革。案例需介绍学校实施上述举措所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包括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突出效果,及其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