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的审核评估是我国一项持续推进了40年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是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管理高等教育质量,督促高校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政策的综合性管理手段,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一轮审核评估是相对于2013-2018年组织实施的审核评估(以下简称上轮审核评估)而言的。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方案》,启动了新一轮审核评估。新一轮审核评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引导督促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本科人才培养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新一轮审核评估不是另起炉灶,而是上轮审核评估的延续、改进和升级。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评估导向的变化,强调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二是评估内涵的变化,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
三是评估类型的变化,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方案和不同指标模块供高校自主选择;
四是评估方法的变化,采取线上与入校“一体化”评估、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当好“医生”和“教练”,为学校“诊断把脉”,突出评估为学校服务;
五是评估功能的变化,突出评估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评价结果供“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评估共享使用,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精准开展工作提供参考。